从顶层设计出发,优化财险公司的公司治理质量,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一方面要构建监管评价考核机制,引导财险公司建立健全稳定、专业、有活力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制定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中期经营目标,并将相关要求落实到年度经营目标和绩效考核制度中去,切实转变以规模为主要目标的短期化考核导向。另一方面要寻求细分市场领域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引导中小公司业务转型升级,不贪大、不求全,在细分市场领域寻求自身的竞争优势,部分中小公司可以退出车险市场,专注拓展非车险业务。
(三)着力发挥市场准入奖优汰劣的作用
要改变原有车险业务低准入门槛、低人员素质、低资源投入的现状,就要充分发挥市场准入的筛选职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重复出现。通过业务、机构准入的要求,引导财险公司加大科技投入,吸引优秀人才,激发经营活力,杜绝销售人员一年换一茬、高管人员变动频繁、重营销轻服务等不合理现象的出现。对长期经营亏损、人力配置不足的机构,主动引导其退出车险经营,彻底改变保险公司将车险业务做成承保靠“代理”理赔靠“公估”的两头在外的空壳业务,改变车险承保能力严重过剩、低水平价格竞争的状况。
(四)着力推动区域差异化创新试点
从全国的车险满期赔付率的风险地图来看,不同地区的车险赔付水平差异非常大,而且各个地区的车险事故类型、赔偿标准、客户需求和所处发展阶段都是不同的,但目前全国只有一款车险产品在销售,保费价格也是大同小异(除了三个试点地区)。改革走到目前,还是停留在费率折扣下调层面,条款改革的这一步始终没有迈出去。我们要尊重不同地区车险市场发展阶段差异、汽车产业格局不同的国情,争取浙江地区区域化创新试点探索制定符合浙江市场实际的车险条款和费率。
(五)着力加大车险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督促各家保险公司落实合规要求的主体责任,将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不折不扣地传达到每一级分支机构、每一名销售从业人员。监管部门要集中监管资源,加大对带头违规的大公司和顶风作案的中小公司的监管力度,同时加强监管联动,合力规范中介市场。充分发挥保险行业协会应有的协作配合功能,切实做好各公司间的沟通协调,加强行业自律,做好行业层面的车险违规举报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