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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业一年,2021年4月保险罚单分析
来源: | 作者:今日保条 | 发布时间 :2021-05-06 | 612 次浏览: | 分享到:

总以为监管够严了,清理整顿了这么久,罚单差不多要消停一会吧?但实际情况是,没有最严,只有更严,截至4月末,当年罚单金额已超去年同期。

一、1-4月罚单走势

2021年4月当月罚单金额2212.95万元,同比增长6.33%。1-4月累计罚单金额9673.15万元,同比增长2.58%。

二、处罚层级情况

4月当月,会级罚单金额82万元,占比3.71%;局级罚单金额1020.95万元,占比46.14%;分局级罚单金额1110万元,占比50.16%,占了所有罚单一半,监管下沉效果明显。

其中财险公司罚单金额1434.5万元,占比64.82%,寿险公司罚单金额516.9万元,占比23.36%,保险中介公司罚单金额260.55万元,占比11.77%。



从累计情况看,财险公司罚单金额6159.10万元,占了整个罚单金额的63.67%,是监管的“重灾区”

三、处罚地区分布情况

4月当月,广东罚单最多,金额达到395.7万,其次是黑龙江243万,安徽197万元。共有24个监管辖区(不含会级2张)有罚单,共154张。


从1-4月累计情况看,累计罚单总数668张(不含会级6张),罚单总金额9673.15万元。

其中涉及34个监管辖区,只剩西藏、湖南没有保险罚单。累计罚单最多的地区仍然是广东,达到944.7万元,其次是黑龙江767万元,福建600.2万元。

四、4月当月罚则理由

备注:累计处罚理由详见完整报告。

五、4月当月罚单具体公司

备注:累计处罚主体详见完整报告。

六、典型处罚案例分析

①停止接受新业务12个月、撤销任职资格

甬银保监罚决字〔2021〕12、13号

当事人:浙江某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余姚营业部

违规事由:财务及业务报表报告记载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向未进行保险销售执业登记人员发放佣金

处罚结果:停止接受新业务十二个月;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一万元。主要负责人撤销任职资格

②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宜银保监罚决字〔2021〕12、13、14号

当事人:中国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高安大道营销服务部

违规事由:拒绝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处罚结果:公司罚款18万元;管理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直接责任人警告并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