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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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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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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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保险专业中介业务许可工作,促进保险中介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保险监管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及本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发现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依法采取不予许可、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申请经营区域由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为全国的,参照本通知执行。
中国保监会 2016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