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5号),通知要点:
一是将政策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审批权限,由银保监会下放至所在地银保监局;
二是保险业任职资格核准事项中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独的综合鉴定材料;
三是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含专属自保组织和相互保险组织)因变更名称、股权、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前置审批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的,章程不需再次报请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四是落实取消保险业董事、监事(保险业)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六是将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
保保观点:
1、分支多的公司,因为要降本增效,提高产能,加上网络发展,已经在慢慢撤销分支了,以大公司居多;
2、新设不久的公司,全国省级分公司还没开齐呢,在有限的经营范围内,肯定希望分支机构开的越多越好;
3、有人说虽然任职资格考试取消了,但后面的面试更加严格;
4、自贸区分支机构高管任职问题虽然从审批变成事后报告,变得更简单了,但问题是找不到人去当高管,不是频繁挖角,就是一个人兼职多个分支机构负责人,保险人才稀缺。
但有政策总比没有政策好,奥利给!
附《通知》全文: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银保监发〔2021〕25号)
各银保监局: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并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加大改革试点力度。为落实改革要求,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7月16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我会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银行业保险业简化审批,优化准入服务,创新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改革范围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