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保险中介合规管理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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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51买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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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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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合规管理100问》,涵盖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板块的合规内容
重庆保险学会编制了的《保险销售合规管理100问》,涵盖了保险公司、保险中介、销售人员、销售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五个板块的合规内容,共4万余字,现将保险中介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否可以超出规定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经办业务? 答:不可以。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 2020 年第 11 号主席令)第 8 条、9 条、99 条的规定。超出规定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 1 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 3 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 3 万元,对该机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 1 万元以下罚款。 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业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制作的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告知哪些事项? 答:根据《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中国银保监会2020 年 11 号主席令),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应当制作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至少应当告知以下事项: (1)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或者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营业场所、业务范围、联系方式;(2)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与被代理保险公司或者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投诉渠道及纠纷解决方式。 3、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有哪些监管规定? 答: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42号),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授权从业人员以本机构名义、品牌和信用开展保险业务活动,必须依法承担从业人员相应业务活动的法律责任,担当起管理从业人员的主体责任。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应当全方位、全流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 (1)建立销售人员管理的责任体系,在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工作机制、操作流程、奖惩考核等方面明确销售人员管理部门和责任人体系,主要负责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管理责任,相关管理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承担落实责任。 (2)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统筹管理,在组织机构、职能分工、工作机制等方面全面安排,建立从业人员管理的制度体系,健全内部监察制度,强化考核奖惩,完善监控和追责机制。 (3)严格从业人员招录管理。严禁招录监管规定不允许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严禁授权个人发布招录广告或单独招录人员,严禁恶意挖角、怂恿同业从业人员频繁无序流动,严禁利用互联网无序发展从业人员,严禁对非本机构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严禁授权未经执业登记的人员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