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各种监管规定都要求保险中介机构需要建立自己的业务、财务管理系统,但到底需要一个什么样的系统,并没有专门的文件来进行描述或者规定。在监管的规定里,最常见的就是这句话“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需要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什么是“有关规定”?小保就尝试找出这些规定,看看从监管层面(最基本的功能),保险中介机构的系统到底应该是怎么样的?而创新的平台功能(如互联网保险)不在今天的讨论范围内。
1、先从源头说起,就是你在筹建保险中介机构的时候,验收时的系统要求。2020年8月18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这样明确:
第十二条、 第三十八条 、第六十条:申请人应具有符合银保监会规定要求的业务和财务管理系统及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实现对主要业务、财务流程的信息化管理,确保业务和财务信息的及时、准确掌握及信息安全。业务和财务管理软件应当具备保单信息管理、单证管理、客户管理、收付费结算、报表查询生成等基本功能。
小保点评:以上的要求还是比较笼统的,比如保单信息管理,要哪些字段?并未明确。
2、2020年4月16日,银保监会下发的《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这样明确:
第十二条: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代理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五)具备必要的软硬件设施,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与保险公司对接,业务、财务数据可独立于主营业务单独查询统计。
第五十一条:保险代理人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通过业务信息系统等途径及时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投保信息,并应当与保险公司依法约定对投保信息保密、合理使用等事项。
3、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的《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采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方式,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实现销售行为可回放、重要信息可查询、问题责任可确认。
4、2020年5月12日,银保监会下发的《关于切实加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规定:
七、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切实夯实从业人员管理基础。积极依托信息技术,对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全面记录和管理,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可回溯。严格按照执业登记管理规定要求,落实从业人员入职、在职、离职的全过程执业信息登记和维护,确保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加强不同系统中数据的勾稽审查核对,确保本机构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执业登记的从业人员数据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