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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公司停业,2月罚款1363万元,附案例分析
来源: | 作者:今日保条 | 发布时间 :2021-03-03 | 270 次浏览: | 分享到:

由于春节因素,2021年2月当月保险罚单金额合计1363万元,环比1月下降了66.76%,同比上升了155.24%。累计罚单金额5463.3万元,同比负增长8.99%。


本期看点:

1、2家保险中介公司被停业;

2、个人罚款达到24万元;

3、未报告突发事件被罚;

4、收净保费被罚;

5、给其他公司人员发奖励被罚。




1、总体情况


2021年2月,保险处罚金额1363万元,其中财险公司罚单金额781.5万元,占比57.35%,寿险公司罚单金额465万元,占比34.12%,保险中介罚单金额116.5万元,占比8.55%。



其中会级罚单26万元,局级罚单金额782万元,分局级罚单金额555万元。


2、地区分布


本月有20个监管辖区有罚单,其中广东罚款金额最多,为249万,其次是福建209.5万,重庆165万。



3、罚则理由



4、被罚主体


①财险公司



②寿险公司



③中介公司



5、案例分析


①2家保险中介公司分别被停业3个月和12个月


处罚文号:浙银保监罚决字〔2021〕7、8号

处罚对象: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处罚事由: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

处罚结果: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停止接受新业务3个月;对个人警告,并罚款10万元。某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罚款10万元,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12个月;对个人警告,并罚款15万元。


②个人罚款达到24万元



③未报告突发事件



④收净保费



⑤给其他公司人员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