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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下发《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将整治保险中介乱象
来源: | 作者:银保监会 | 发布时间 :2020-05-28 | 1460 次浏览: | 分享到:

2、是否挪用、截留、侵占保险费。

3、是否编制虚假业务、财务事项,通过虚列会议费、印刷费、服务费、信息技术服务费、工资、佣金等形式套取费用。

4、是否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5、是否向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收取或索要合作协议以外利益。

6、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销售误导,存在将保险产品与储蓄存款、其它理财混淆,套用“本金”“利息”“存入”等概念,未向客户解释犹豫期条款等重要事项,片面夸大保险合同收益,承诺固定分红收益等误导行为。

7、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篡改客户信息或未向保险公司提供全面、完整、真实客户信息等情况。

8、银行类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管理办法》规定情况。

9、车商类兼业代理机构是否存在强制搭售保险行为。


保险中介机构互联网保险业务乱象整治要点:

1、保险中介机构自营网络平台是否由保险专业中介机构法人机构依法设立。

2、保险中介机构是否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保险产品和服务信息进行了充分的信息披露。

3、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利用互联网进行销售误导、虚假宣传等行为。

4、保险中介机构是否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协同承保的保险公司有效保障售后服务质量。

5、保险机构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经营活动是否仅限于保险产品展示说明、网页链接等销售辅助服务,是否非法从事保险销售、承保、理赔、退保等保险业务环节。

6、保险机构是否按规定履行对合作第三方网络平台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符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7、保险客户投保界面是否由保险机构所有并承担合规责任。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数据清核“回头看”工作要点:

包括保险公司销售从业人员、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保险经纪机构从业人员、保险公估机构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


1、是否为所有从业人员按时在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中介系统)办理执业登记。

2、是否及时为离职从业人员办理执业登记注销手续。

3、是否存在违规避税、套取费用而虚挂虚增的人员。

4、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5、在2019年从业人员执业登记清核中自查、监管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按计划进行整改。

6、从业人员执业登记制度机制是否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