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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面临更严监管:巨头纷至沓来 问题逐渐暴露
来源: | 作者:中中 | 发布时间 :2019-10-31 | 1457 次浏览: | 分享到:

监管力度或将升级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严监管背景下,监管部门将会继续加强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力度。

第三方网络平台就是强化互联网保险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第三方网络平台通常是指备案运营主体,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许可证(ICP)归属机构不是保险机构,是为保险机构的互联网保险业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辅助服务的网络平台。从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财产险市场来看,互联网非车险业务渠道以第三方网络平台为主,第三方网络平台对互联网非车险的贡献度为64.85%。

银保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互联网业务中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的角色定位边界不清晰、第三方网络平台经营主体与披露合作的第三方网络平台主体不一致,存在违规经营的风险。

北京银保监局近期已经针对互联网保险特别是第三方网络平台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监管要求。北京银保监局在相关文件中要求,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参与保险业务的销售、承保、理赔、退保、投诉处理、客户服务等保险经营或保险中介经营行为;不得将保险产品与其他非保险金融产品同时展示,或做引人误解的对比宣传;不得代收保费,保费与其他经营项目费用合并收取的,应做到实时分账至保险机构所属专用账户。

对此,业内专家表示:“与此前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相比,北京银保监局近期发布的文件在内容要求上更为严格。虽然只是北京银保监局的属地监管思路,但其中透露出互联网保险的从严监管趋势。”

目前,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办法为原保监会于2015年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施行期限为3年。但在新的规定出台以前,该办法将继续有效。

不难预期,新规中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力度将会升级。监管部门相关人士此前曾表示,互联网保险监管将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的原则,坚持保护消费者、投保人利益的原则,鼓励创新但对于第三方网络平台的不合规行为也要严格监管。

近期发布的《2019年中国普惠金融发展报告》也透露了监管部门加强互联网保险监管的思路。该报告提出,将研究修订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制度。以统一监管规则、防范风险为根本任务,秉持审慎包容理念,稳步推进配套制度完善,逐步构建立体化、系统化,具有前瞻性、动态调整的开放性制度体系。在此基础上探索建立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持续优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供给机构,防范创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