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介股权转让操作流程
收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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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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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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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营业执照、许可证清晰照片(带当日报纸(有日期)拍照),如果是法人股东的,需要提供股东会同意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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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可能详细填写《保险经纪公司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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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授权委托书》和《委托股权转让协议》,了解收购方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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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股权收购协议》,拿到:营业执照及许可证照片、目标售价、股东信息及董事会决议等基本信息,并了解公司相关情况,完善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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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需要保证至少有一方的授权委托书,全委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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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人和相关监管部门沟通,了解买卖双方对于股转交易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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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解决买卖双方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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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见面,沟通处理疑虑,并当场签署《保密协议》,如果股东有不能到场的情况,需提前做好授权并做好公证。如果来不及处理,之后通过快递签署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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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给出尽调所需资料清单,出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尽全力配合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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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委托的律师、会计师进场开展尽调工作(5-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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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双方分别和持信及上海××律所,签署《资金托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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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调完成的2个工作日内,收购方支付20%的收购款(订金)至律所。
如果收购方放弃收购或者拖延收购,订金没收,收购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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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出让方有严重的财务瑕疵,不符合收购方要求,5个工作日内律所扣除约定费用后进行退款(如有费用产生,均根据相关协议或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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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方决定收购后的5-1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工商行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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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拿到工商变更受理凭证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标的公司账户余额(此时标的公司的所有银行账户关帐进行核算余额)和注册资金托管账户的金额通过约定的合法的方式转给出让方指定的人员或公司,收购方支付40%的收购款至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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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新的营业执照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律所把上述两笔资金按照《资金托管协议》分给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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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方在2个工作日内转交所有意向书约定的资料,一般性居间方保留:公章、法人章、财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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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保监局的要求办理相关备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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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买卖双方参加保监局的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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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高管,参加任职资格考,并提供保监局要求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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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保监局和买卖双方负责人见面沟通后,如无明确拒绝变更的说明,收购方需要在面谈后的2个工作日内支付40%的收购款至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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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所有的交接工作,收购方获得保监局书面批复(一般性审批需要10-120个工作日)的2个工作日内律所把资金按照《资金托管协议》分给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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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各时间节点和操作先后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略有变化。
付款比例可能是:136、226、252550、334、424、55、631、91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