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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声音:容忍创新,放宽保险中介机构经营范围
来源: | 作者:今日保条 | 发布时间 :2022-06-16 | 851 次浏览: | 分享到:
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市场新模式、新事物。比如,MGA管理型总代理、独立代理人、放宽中介机构经营范围等。
3、规范兼代渠道,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一是强化银行管理主体责任。禁止收受银保“小账”,抓住“小账”索取方这一关键,从根源上遏制违法违规乱象。二是加大现场检查力度。严查重处银保“小账”、违规搭售,以及非法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引导建立公平合理的银保合作关系。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出台银保机构代理保险业务自律管理办法,强化银保渠道合作自律。
4、坚持精准施策,实现个人代理高质量发展
一是合理确定发展指标。弱化规模发展导向。二是深化营销体制改革。调整过度增员考核导向,改进代理人育成机制,在代理人培养上下真功夫,严防杀鸡取卵式增员,确保代理人进得来、留得住。三是压实各级机构管控责任。建立责任回溯和代理人佣金追回机制,佣金发放与业务品质挂钩,加大内审、风险条线指导和监督力度,真正发挥第二、三道防线作用。四是尽快实施分级分类测评。根据代理人执业区域及代理业务范围实行分级分类考试及管理,赋予不同等级的代理人不同的权利,实行差别佣金。
5、加强渠道管理,落实保险公司管理责任
一是督促落实保险公司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保险公司从日常管理、制度体系、组织架构、人员责任等方面,压实保险公司对合作中介机构及个人代理人管理责任。二是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开展定期专题分析,加大监管质询、约谈、非现场核查力度;强化检查立项方面与产险、寿险、非银检查联动,加大对中介业务检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