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EBITDA常被拿来和现金流比较,因为它和净收入(EBIT)之间的差距就是两项对现金流没有影响的开支项目,即折旧和摊销。然而,由于并没有考虑补充营运资金以及重置设备的现金需求,而且EBITDA中没有调整的非现金项目还有备抵坏账、计提存货减值和股票期权成本。因此,并不能就此简单的将EBITDA与现金流对等,否则,很容易将企业导入歧途。
EV/EBITDA最早是用作收购兼并的定价标准,现在已广泛用于对公司价值的评估和股票定价。这里的公司价值不是资产价值,而是指业务价值,既如果要购买一家持续经营的公司需要支付多少价钱,这笔钱不仅包括对公司盈利的估值,还包括需承担的公司负债。企业价值被认为是更加市场化及准确的公司价值标准,其衍生的估值指标如EV/销售额、EV/EBITDA等被广泛用于股票定价。
四、PEG估值法
PEG是在P/E估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将市盈率与企业成长率结合起来的一个指标,它弥补了PE对企业动态成长性估计的不足。鉴于很多公司的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益存在不稳定性,以及一些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净利润的增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的成长率/营业利润的成长率/营收的成长率/每股收益年增长率替代。
PEG估值的重点在于计算股票现价的安全性和预测公司未来盈利的确定性。如果PEG大于1,则这只股票的价值就可能被高估,或市场认为这家公司的业绩成长性会高于市场的预期;如果PEG小于1(越小越好),说明此股票股价低估。通常上市后的成长型股票的PEG都会高于1(即市盈率等于净利润增长率),甚至在2以上,投资者愿意给予其高估值,表明这家公司未来很有可能会保持业绩的快速增长,这样的股票就容易有超出想象的市盈率估值。
由于PEG需要对未来至少3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作出判断,而不能只用未来12个月的盈利预测,因此大大提高了准确判断的难度。事实上,只有当投资者有把握对未来3年以上的业绩表现作出比较准确的预测时,PEG的使用效果才会体现出来,否则反而会起误导作用。此外,投资者不能仅看公司自身的PEG来确认它是高估还是低估,如果某公司股票的PEG为12,而其他成长性类似的同行业公司股票的PEG都在15以上,则该公司的PEG虽然已经高于1,但价值仍可能被低估。当然,也不能够机械地单以PEG论估值,还必须结合国际市场、宏观经济、国家的产业政策、行业景气、资本市场阶段热点、股市的不同区域、上市公司盈利增长的持续性以及上市公司的其他内部情况等等多种因素来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