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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重磅!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来源:
|
作者:
中中
|
发布时间 :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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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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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明确了保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概念,将保险代理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损失勘查、理赔等业务的人员纳入本规定,对其行为作出约束,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相应的罚则。
五、《规定》的一个显著变化,是取消了许可证3年有效期的设置,请问是出于什么考虑?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险中介监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大幅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基础上,全力做好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效加强后续管理,切实履行行业主管责任,认真做好服务。取消许可证有效期设置,就是落实“放管服”要求,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重要举措。许可证有效期的取消,将激发企业活力,支持优质公司加快发展,同时,保险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对扰乱市场的劣质公司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实现扶优限劣。
六、如何做好《规定》平稳过渡衔接工作?
《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监会令2009年第5号)、《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2号)、《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保监发﹝2000﹞144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决定》(保监会令2013年第7号)将同时废止。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尽快出台系列配套性文件,进一步细化对保险代理人的监管要求,防控风险、治理乱象,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平稳健康的保险中介市场秩序。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20年第11号)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已于2019年12月19日经中国银保监会2019年第13次委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席 郭树清
2020年11月12日
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保险代理人的经营行为,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佣金,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个人保险代理人。
本规定所称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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